【精选】装修合同模板合集五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装修合同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装修合同 篇1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建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改善居住条件,需新建房屋一栋(结构:砖混预制),占地面积约:128㎡。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地点:任市镇高桥坝村建中桥旁。
二、 工程单价:每层按每平方米56.00元计价。
三、 工程项目:包括主体、内粉外装,底层垫衬、钢筋绑扎、天面和楼梯混凝土浇灌。
四、 工程质量:主体四角端正,墙面平整,垂直误差不超过1厘米。墙体粉刷:阴阳角垂直,墙面误差率不超过3毫米。
五、 付款方式:每层主体完工后各支付肆仟元整,余下工程款待工程全部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六、 工程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至农历春节前结束。
七、 其它费用:甲方向乙方首先支付起脚、谢脚、香烟、施工安全费共计:2600.00元(大写:贰仟陆佰元整)。
八、 安全责任: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建筑业规定的操作要求精心施工,如出现死亡、伤残事故,一切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九、 违约责任:任一方违约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伍仟元整,并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 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应全面遵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方):
年月日:
装修合同 篇2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业主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施工负责人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友好,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甲方装修房屋系合法居住房
2、装修房屋施工地点:
3、施工范围:卧室,客厅,餐厅,厨房,卫生间,阳台等套内面积
4、装修内容:房屋内水电,弱电工程,墙体增加工程:大衣柜,酒柜,吊柜,鞋柜,客厅,餐厅天花吊顶,电视背景墙等木工工程:房间地面找平,厨房卫生间吊顶安装,洁具,灯具等安装,搬运工程等其它双方约定以及住宅内装修工程中应包含所有工程。
5、承包方视为乙方,包工包部份材料
6、工程总价款
第二条:关于工程价款结算约定:
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
第三条:关于材料约定
甲方提供材料:
1、房屋内所有地面、墙面,瓷砖,地漏;
2、房屋内所有套装门(含防盗门),门套,窗套;
3、三个房间复合地板、客厅餐厅角线;
4、所有灯具、开关、插座(包括电箱空开);
5、洁具:马桶、洗脸盆、拖把池、五金挂件(含水笼头、分水筏、三角筏);
6、厨房:厨柜门、灶台石、天花钻扣吊顶(含卫生间吊顶);
7、大衣柜推拉门,飘窗台石,门槛石;
8、墙面墙纸,电视背景墙纸。
乙方提供主材料,辅材料:
1、水电辅助材料:电线(二厂),线管(金牛)、底盒:强电箱,弱电箱,给水管,配件(金牛),下水管(联塑);
2、柜子主材料:兔宝宝免漆板,收边条;
3、柜子辅材料:五金件,拉手,白乳胶,枪丁,免丁胶;
4、天花吊顶:石膏板,木方,石膏线条及电视背景墙村料
5、乳胶漆墙纸辅助材料:优力邦腻子粉,胶水,多邦石膏粉、立邦乳胶漆基膜;
6、铺砖,砌墙辅助材料:水泥、黄沙、大汽块,小砖。所有材料、搬运,垃圾清理费用由乙方负责。以上项目,如有增加双方另行协议。
第四条:工程日期
1、开工日期:20xx年日,竣工日期20xx年月程总天数 天
第五条:工程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施工中,甲方若有特殊施工项目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费用,应另签定补充协议;
3、凡甲方自行采购材料,设备,产品品质量,由甲方自行负责,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自交付之日起,装修质保为壹年,如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
第七条:其它问题,装修项目具体要求由甲方提出,乙方实施,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1、本合同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有相同效应
2、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业主):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装修合同 篇3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 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表1: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此处隐藏4391个字……时,应立即书面通知银行,并落实银行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
6.7申请人同意接收银行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电子渠道发送的与分期资金相关的信息服务及相关通知。申请人如遇手机、手机号码或电子邮箱等变更、暂停、遗失、被盗等情况,应及时通知银行,以免信息泄露。若未来中国农业银行决定对信息服务收取费用,双方将另行商定。
第七条 银行的权利和义务
7.1 有权了解并检查申请人基本情况、分期资金使用情况、担保人及抵押物情况。
7.2 申请人出现足以影响分期资金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银行可以停止垫付分期资金或提前收回分期资金。
7.3 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或提前收回分期资金本金、收取利息、复利、滞纳金、超限费、分期手续费、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处置费、过户费等银行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一切费用,有权直接从申请人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任何账户中划收上述款项。
7.4 申请人归还的款项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应付数额时,银行可以选择将该款项用于归还本金、手续费、利息、复利、滞纳金、超限费及相关费用。
7.5 申请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或担保人未履行担保责任,银行可以就申请人或担保人的违约行为进行公开披露。
7.6 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为申请人垫付分期资金。
7.7 银行在办理本协议项下相关业务及履行风险管理程序时,可根据需要向全国个人征信系统或其他数据信息系统查询、打印和保存申请人的个人信息和信用报告;可按照有关规定向全国个人征信系统或其他数据信息系统提供申请人基本信息和银行业务信息。
担 保 条 款
第八条 分期资金担保
本合同项下债权的担保方式见第二十条。
担保的共性条款
8.1 适用于本合同项下保证、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的共性条款
8.1.1 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分期资金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保管费、处置费、过户费等银行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
8.1.2 担保人承诺已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授权。
8.1.3本合同项下分期资金同时存在物的担保(含申请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证担保的,银行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本合同项下分期资金同时存在两个以上物的担保人的(含申请人提供物的'担保),银行有权就其中任一或者各个担保物行使担保物权。银行已经选择某一担保方式/担保物来实现债权的,也可同时主张通过其他担保方式/担保物来实现全部或部分债权。
8.1.4本合同项下分期资金既有申请人提供物的担保又有其他担保人提供担保的,当银行放弃申请人的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该担保物权时,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8.1.5担保人、担保物出现本合同第12.2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或者担保人住所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动的,担保人应立即书面通知银行。
8.1.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银行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银行可以与担保人协议以担保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担保物的价款优先受偿。保证人支付的款项或者处分担保物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权的,银行可以选择将该款项用于归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者费用等:
(1)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银行未受清偿;
(2)担保人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出现其他解散事由;
(3)担保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或者裁定和解;
(4)申请人、担保人死亡、被宣告失踪或者被宣告死亡;
(5)担保期间,担保物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6)担保期间,担保物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征用;
(7)申请人、担保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
(8)其他严重危害银行权利的情形。
8.1.7 担保人为债务人(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申请人)与银行之间存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数笔债务提供保证,且担保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银行确定。银行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对担保人行使
抵销权的,所抵销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银行确定;银行依法行使代位权时,次债务人向银行的给付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银行确定。
8.1.8担保人以本合同项下的担保物为一个或数个债务人(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债务人)与银行之间存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数笔债务提供担保,且担保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银行确定。
8.2 适用于本合同项下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的共性条款
8.2.1担保物详细情况见本合同第二十一条。
8.2.2 担保物权的效力及于担保物的从物、从权利、附合物、混合物、分离物、代位物、加工物、孳息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财产或权利。
8.2.3担保物为共有的,担保人承诺已征得共有人的同意。
8.2.4担保物保险
(1)担保人应按银行要求对担保物办理足额保险,并指定银行为该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据原件交银行保管。
(2)担保期间,担保人应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并履行保险合同(含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下同)项下的其他义务。担保人未按时足额缴付保险费或者办理保险(续保)手续的,银行有权代缴保险费或者代办保险(续保)手续。相关费用由银行直接从担保人在中国农业银行各机构开立的账户中划收。
(3)担保期间,未经银行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得单方或者与保险人协商变更、解除或者终止保险合同,不得放弃保险金的请求权或者向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
(4)担保物发生保险事故,担保人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及银行,并负责索赔事宜。因怠于通知或索赔,给银行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8.2.5 担保期间,担保物价值减少的,银行有权要求担保人恢复担保物的价值或者提供银行认可的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
8.2.6担保期间,未经银行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得对担保物作出赠与、转让、出租、再抵押、许可使用或者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经银行书面同意处分担保物的,所得价款应用于提前清偿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或者提存。
8.2.7 担保期间,担保物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征用等,银行有权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银行有权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8.2.8 银行转让部分债权的,有权不转让相应的担保物权。银行转让担保物权的,担保人应当协助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担保的个性条款
8.3 保证
8.3.1 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8.3.2 一次性还款的,保证期间为分期资金到期日起二年;分期偿还的,保证期间为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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